2018-10-15
江西駕駛培訓監(jiān)管服務平臺管理辦法出臺 駕校偽造駕培記錄最高罰2萬
江南都市報訊 全媒體記者章娜報道:存在偽造、竄改培訓信息等不如實記錄、存儲、上傳培訓記錄行為的,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。10月12日,記者從省運管局獲悉,我省駕駛培訓監(jiān)管服務平臺管理辦法(下簡稱《辦法》)出臺。
目前,我省上饒、鷹潭兩個設區(qū)市的駕駛培訓監(jiān)管服務平臺已與當地公安考試系統(tǒng)聯網對接,實現了培訓與考試信息共享,其他設區(qū)市也將在近兩個月全部完成系統(tǒng)對接。駕培機構在未經運管機構審核認定的電子圍欄內開展培訓的,或在運管機構審核認定的電子圍欄之外開展培訓的,所產生的培訓學時無效。
《辦法》明確駕培機構、教練員、計時平臺運營商偽造竄改學時信息的相應處罰措施。使用不符合國家技術規(guī)范的計時平臺或計時終端設備的,存在偽造、竄改培訓信息等不如實記錄、存儲、上傳培訓記錄行為的,未在核定的教練場地進行駕駛培訓的,依據《江西省道路運輸條例》第七十八條規(guī)定,由縣級以上運管機構責令改正,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嚴重的,由原許可機構吊銷其經營許可。
來源:中國江西網